- 刊名: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主办单位:辽宁大学
- 主编:
- 周期: 双月
- ISSN:1002-3291
- CN:21-1076/C
- 邮发代号:8-74
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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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我校实验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实验教学人员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本科实验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度辽宁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严谨治学,甘于奉献,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 潜心教学,业绩突出。长期从事本科教学一线工作,教育理念先进,因材施教,严慈相济,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好,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成绩突出。
3. 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注重在“三全育人”过程中对学生思想品德、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培养,科学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
4. 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评选,选拔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本科实验教学的专任教师及实验人员均可申报,申报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从事本科实验教学工作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实验教学人员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实验课,授课时数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工作态度端正,通过多种途径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实验教育目标要求,将实验教学与管理理念融入到实验教学、融入教育管理的全过程中,促进实验教学与管理质量的提高。
(2)在实验教学中积极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能根据实验内容自制并改进实验仪器设备,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成绩显著。
(3)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对实验教学及实验室进行科学管理,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注重实验教育教学研究,近五年主持过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发表过高质量的实验教学与管理方面的论文,或编写过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实验教材等。
(5)在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积极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项目申报和学科竞赛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所指导的学生取得过专利、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有其他优秀成果,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取得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2、辽宁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优秀奖”与“本科教学名师”和“本科优秀主讲教师”不可兼报,凡在近三年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具有参评资格:
(1)凡在实验教学活动中有违反宪法法律、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在实验教学活动中传播错误观点和言论的或其他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者;
(2)受党纪处分期间、行政处分未解除者;
(3)聘期考核不合格者;
(4)不服从教学任务统筹安排,拒绝承担教学及管理任务者;
(5)出现教学事故者;
(6)工作纪律松弛,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者;
(7)因各种原因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三、申报名额
各单位推荐申报名额2名,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申报名额2名。
四、评选程序
1、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实验教学人员,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辽宁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优秀奖申报表》,并将能反映实验教学业绩、相关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以及出版教材、论文(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填写《辽宁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优秀奖评审指标打分表》,并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内予以公示。
3、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的实验教学人员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为体现评选的公平、公开、公正,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五、奖励办法
学校授予入选者辽宁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优秀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本科教研教改立项支持,经费1万元/项。
六、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将《辽宁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优秀奖申请表》(一式二份)、《辽宁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优秀奖评审指标打分表》 (一式二份)及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9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管理科,所有申报材料需以电子版形式(Word、EXCEL、签字盖章扫描件PDF)同时发送至lnujiaowuchu@163.com,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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