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名: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主办单位:辽宁大学
- 主编:
- 周期: 双月
- ISSN:1002-3291
- CN:21-1076/C
- 邮发代号:8-74
关于开展省科技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作者:
关键字: 科技厅研究中心工程技术
摘要:各有关单位:
2014年辽宁省科技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按年度记录辽宁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与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发展情况的重要信息。
2.年报内容统计的各项数据及案例的统计期计至正式填报日期为止,其中如涉及本年度数据自2014年1月1日起计。
3.年报信息填报的主体是各工程中心与实验室,由各工程中心与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统一组织报送。
二、报送方式
年报信息须通过《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填报流程如下:
(1)工程中心、实验室负责人使用专用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在“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对本工程中心、实验室信息进行维护,并在线填报年报。
(2)由科技处对工程中心、实验室填报的年报进行形式检查和内容的核实,并上报主管部门。
三、填报时限
在线填报截止时间:2014年8月31日;
四、其他事宜
1.按国家保密规定,凡涉密内容不得在线填报,一旦发生泄密事件由年报填报方自行承担后果。
2.年报作为省科技厅对工程中心与实验室运行评估的基础材料,年报内容与报送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列入工程中心与实验室评估考核体系。
3.对于无故未按时填报年报的工程中心与实验室,科技厅将给予公开警告一次,并须在规定时限内再次填报;建设期未满的工程中心与实验室如不填报年报,将酌情推迟验收。
4.连续两年未填报年报的工程中心与实验室,将取消其省级工程中心、实验室资格。
望各工程中心与实验室高度重视,确保2014年度报告报送任务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江晶
联系电话:62202371 15804047556
2014年8月11日